云南大学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管理,加强服务工作,根据办公室工作情况,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驾驶员以外的校办全体工作人员,校办领导及驾驶员的值班工作另行安排。
二、基本原则
全体工作人员均须根据本《办法》及办公室要求进行值班。值班要遵循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安全保密、优质服务的原则。
三、具体要求
(一)节假日值班指寒假、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值班。每次参加值班人数及值班周期由综合科根据假期长短及学校值班要求确定,但原则上每名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的总天数相同。轮值顺序由综合科安排。
(二)值班任务
1、负责处理收文、发文等有关事宜;
2、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做好电话记录,并处理与之相关的工作;
3、负责校行政领导或校办领导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管理“云南大学”、“云南大学党政办公室”及校行政领导签名章、电子印章等印章;
5、负责接待师生及校外人员来访;
6、完成校领导或校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值班时间:每天8:30—17:00
(四)值班地点:原则上安排在秘书科办公室(明远楼414)。
四、其它
(一)节假日值班原则上按综合科安排的顺序进行轮值。确属因故需要调整顺序或替班的,相关人员可在自行协商之后向校办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顺序或替班;
(二)综合科应于每次放假之前做好值班安排,并向全校发布,并按要求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各科应向值班人员提供假期间可能需要使用的物品及资料,并将有关事宜向值班人员作清楚交待;
(四)值班人员应做好收文和发文登记、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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