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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党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11 作者: 来源:

云南大学党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档案工作是党政办公室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党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的正规化、系统化和科学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政办公室档案内容包括六类,即各类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办公室工作大事记、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专项工作文件、重要公文资料。有关档案据此分类。

第二条 党政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党政办公室的各种材料分类归档并放置专柜进行管理,为学校领导开展工作提供咨询,为办公室工作提供支撑和依据。

第三条 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档案,负责日常档案的搜集、整理。

第四条 档案原件一般不借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借使用时,需经主任批准,并按时归还,不允许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

第五条 确保档案的成套性、系统性、准确性,具体要求如下:

存档的文件、图纸必须做到纸质优良,书写字迹端正,不得用铅笔书写,以便长期保存。

档案袋内文件应选用A4纸张。

所有打印档案必须以统一格式递交。即:上交档案采用A4打印纸统一打印,所有文字均为黑色中文简体;正标题采用二号楷体加粗格式,正文用四号宋体或楷体;醒目条款采用加粗倾斜形式。

档案袋封袋前要按规定次序排列和保持袋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并填写袋内目录、顺序号。编顺序号于右上角(反面则编于左上角),一页只编一个顺序号。

破坏严重的资料须进行修补。

第六条 属于党政办公室的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要按照学校档案归档要求,及时、准确地对年度的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第七条 提倡信息化管理,鼓励将各种文书、图片等材料转化为电子档案,以便更有效地利用档案,为党政办公室的建设和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