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党政办公室联系领导工作人员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政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为校领导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充分发挥联系工作人员作用,做到联系政务、办好事务,做好参谋助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联系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为校长、副校长分别安排一名联系工作人员。
(二)联系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办公室工作和领导联系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范围的关系。
(三)一般情况下,校长、副校长的有关日常事务工作,由其联系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联系处理。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安排。
(四)联系工作人员还应履行本人所受聘岗位的其它岗位职责。
第三条 联系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协调所联系的领导拟定和安排工作日程,并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报告所联系领导的工作日程安排。
(二)了解和掌握所联系的领导分管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关信息材料。负责所联系领导分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报文审核、信息沟通等。负责领导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校对、文件管理等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三)根据领导安排,参加所联系的领导主持召开的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的准备、记录、服务工作,撰写会议纪要。
(四)负责所联系领导会议的召集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信息反馈工作。
(五)负责所联系领导公务出差的联络、安排、票据整理等工作。
(六)本着热情、礼貌、周到、节俭的原则,做好联系领导参与或主持活动的接待工作。
(七)收发和管理相关文件材料,做好领导办公保密和会议保密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机要、保密事务。
(八)协助领导管理、办好办公室公有资产和公务车辆调度等。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