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 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是机关单位依据相关保密事项范围,对本机关、本单位可能产生的国家秘密具体事项内容、密级、保密期限(解密条件或者解密时间)、产生部门或者岗位、知悉人员以及载体形式等进行的详细列举。 它是对法定定密依据——保密事项范围的具体化,有利于承办人和定密责任人查找定密依据,提高定密“对号入座”的准确率。 机关单位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应当
1.关于派生国家秘密标志 机关单位执行或办理已定密事项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该已定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作出国家秘密标志。 已定密事项没有标注保密期限且未作书面通知的,根据《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该已定密事项的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30年、机密级20年、秘密级10年执行,由其派生的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据此确定,并作出相应标注。 机关单位明确知悉该已定密事项
办公系统服务网址:http://oa.ynu.edu.cn/ 主要职责:办公系统账户开通、密码遗失或修改,个人办公系统组织关系修改。 联系电话:0871-65033285 账户开通流程:下载《云南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账户申请表》,填写以下内容后,报请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送呈贡校区明远楼416办公室办理 附件:云南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账户申请表
征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
点击下载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
| 共有 715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72 页 当前第 39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