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卡说明: 1、优惠卡首次启用含4次优惠次数;一张优惠卡只能充磁3次,每充磁一次,可购优惠票4次(次数不叠加);充磁3次后,优惠卡自动作废。 2、如果卡内优惠次数尚未用完,请不要充磁,以免造成优惠次数浪费; 3、充磁次数已达上限,卡内优惠次数用完,不再补发优惠卡。 充磁说明: 将研究生证合拢,横放在机器上的“感应区”,如上面显示可用次数已经为零,则按两次“确认”键即可,如显示可用次数不为零则不
一、研究生证补办办法: 1、补办研究生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云南大学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 ②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 ③补办研究生证需先登报挂失,补办时提供公开发行的报纸。 2、研究生证补办时间为每学期第12 -- 15教学周,准备好以上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规定时间外不予受理。 3、研究生证领取时间为每学期第16教学周,请补办同学自行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 二、研究生证乘车区间更改及优惠卡信息
为规范研究生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业,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云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最长不超过6年;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最长不超过5年。 第二条 研究生就读期间,研究生应以学习为第一要务,努力学习并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同时培养单位作为学生的第一责任单位、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也应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部分优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现对研究生提前毕业有关事宜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凡有违法、违纪情况均不得申请提前毕业。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博士研究生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博阶段总学习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二、其他条件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按照相应的培养
云南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主要包括:新生放弃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入学、休学、复学、提前毕业、推迟毕业和退学,研究生院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申请在云南大学URP系统及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信网)上生效时间为申请办理所在周的星期五。 具体办事说明如下: 1、新生放弃入学资格 被云南大学录取的新生,决定不到校就读、放弃入学资格者,必须于新生开学后两周内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
研究生证是我校在读研究生身份证明的凭证,为规范研究生证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证管理的通知》(教学厅[2001]8号)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生取得学籍后,由学校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发放研究生证。 二、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加盖注册章后,研究生证方有效。 三、研究生证仅限研究生本人使用,用于在校学习期间表明身份、参加学习和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校在校学生的婚育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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