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流程包括文稿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一般程序是:
(一)拟稿。由拟稿人填写《云南大学党政公文发文单》(附件2),并附拟制公文正文、附件及有关背景材料。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确认;需要会签的,分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
(四)涉密公文,根据《云南大学国家秘密定密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填写《云南大学国家秘密定密审批表》(附件3),按照定密程序严格定密,定秘后按照涉密公文发文流程发文。
(五)党政办公室核稿。由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初核,提出修改意见;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退回起草部门修改完善。
(六)签发。党政办公室核稿后,报签发人审核、签发。
(七)编号、排版。由党政办公室对签发公文编号、排版、印制。
(九)校对。由拟稿人校对,签字确认。校对稿应当同发文稿纸、正式公文一并存档。
(十)用印。经校对确认无误,党政办公室文印中心加盖印章。
(十一)分发。按照公文的主送、抄送机关进行分发。
(十二)OA系统电子制文的审批流程与纸质文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