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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11-29 作者: 来源:

关于成立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的决定

云大基领办【2017 】6号

为了做好学校呈贡校区二期建设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完成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所必须的基本建设任务,经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安全管理协调小组”,学校基建处结算中心主任周云华任组长。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建单位实施以下工作:

一、监督、检查落实所有参与学校呈贡校区二期建设的单位(简称:参建单位)与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签定的《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

二、协调、督促各参建单位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成立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处置施工工地发生的各类治安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协调、监督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分解落实责任,要求各参建单位分别和各单体施工工地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真正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四、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各单体工程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时快速地处置在施工现场及各参建单位人员与学校单位及师生员工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把突发事件造成的后果控制在最低程度、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五、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建立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六、协调、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各单体施工工地门卫、施工现场、民工活动区域管理,保证校园安全:

1)要求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门卫管理及施工现场内及周边治安案件的处置;

2)组建治安巡逻队,负责对施工现场内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处置突发事件;

3)在施工现场周边划定民工活动区域范围,严格限制民工在校园内活动,禁止民工在校内越过规定的区域进行各种活动。

七、协调、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领导干部安全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由领导值班及通讯畅通;

八、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投入专项经费加强技防设施建设,特别是建设技防人脸识别系统情况,提高预防犯罪震摄力和犯罪证据的收集取证;

九、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及可疑人员治安审查制度;

十、配合和协助学校公安处做好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处建立地方公安机关、公安处、基建处及各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和学校公安处要求协助处理的涉及安全稳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