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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修改及相关事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07-05 作者: 来源:

各位考生: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已公布,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寄送地址修改

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通过并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开始发放,预计时间为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届时,《录取通知书》将按照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或由考生自取。原则上,通讯地址不得变更,但若因特殊原因,如应届毕业生已离校、家庭住址或手机号码变更等确需修改的考生请登录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查询录取信息并修改通知书领取方式及通讯地址”模块修改“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 “移动电话”等内容。

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普通招考考生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登录账号为报名号,密码均默认为身份证号。

(一)除拟录取的本校教职工外,所有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默认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出,届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领取方式修改为“自取”的考生,须凭身份证自行到拟录取的学院领取(时间地址另行通知)。由他人代领的,须出具委托书,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及拟录取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三)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通讯地址维护功能将开放至2019年7月9日上午9点,之后不再进行修改。

注:本校教职工录取通知书须到云南大学人事处自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事宜:

(一)调取档案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调档函》将随其他录取材料一并发放,届时考生须按照《调档函》相关要求,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各拟录取院系。请勿直接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

(二)定向就业合同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定向就业合同将随其他录取材料返还。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由云南省内考入的,介绍信抬头填写“云南大学党委组织部”;由云南省外考入的,介绍信抬头填写“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组织关系去处”填写为“云南大学XX学院”(即考生拟录取学院)。同时,考生所在单位应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考生组织关系转至云南大学XX学院(即考生拟录取学院)。

(四)户口相关问题

定向生、委培生、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以及户口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的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非定向生(昆明市五城区以内研究生除外),可按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转入我校,愿意转户口的非定向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外省考生)或者户口本原件(省内考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黑白或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其他户口相关问题可咨询:0871-65033862。

特此说明。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