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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7 作者: 来源: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以及《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规范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现将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一)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部署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组织实施。(二)各相关学院成立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并通告考生,认真组织完成录取工作。二、关于复试(一)复试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以及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和建议分数线,我校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如下:中职教师:专业课75分,GCT单科20分,GCT总分150分;工程硕士:专业课80分,GCT单科24分,GCT总分181分;法律硕士(JM):专业综合130分,英语30分,联考总分200分;公共管理硕士(MPA):综合知识35分、英语30分,公共管理基础60分,联考总分166分;各专业领域根据招生计划,结合上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2的比例自行确定复试名单,并于复试前将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二)复试内容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对于省外上线的考生还须进行政治理论的考核。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是研究生层次的高等教育,同时它又是注重实践应用的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它的对象是各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实际工作者。因此,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考察一定要结合考生的这些基本特点,注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注重考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评分办法各培养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做到程序公正、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测试两项内容各按百分制评分,然后按比例折算为总评成绩(百分制),折算比例为: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测试占20%。法律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中未参加过政治理论考核的考生均需进行政治理论的相关考核。(四)复试程序各学院首先应将复试时间、地点及程序事先通知考生,考生报到后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身份的再次确认,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复试费(¥100元)由学院老师统一收缴后,交研究生部闵红云老师处。各招生专业应成立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进行考核,一个专业不得少于3名专家,同时要有工作人员认真在“复试记录表”上做好面试情况的记录。各学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由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三、关于录取(一)招生计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以及《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法律硕士、MPA招生计划分别为100人、100人。工程硕士我校可自主确定录取名额,但各专业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中职教师招生计划为45人。(二)录取的确定录取的考生必须达到学校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三)关于调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法律硕士、MPA由于今年录取名额有限且上线生源较多因此不再接受调剂。工程硕士可向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它院校申请调剂录取,不得向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申请调剂录取;四、时间安排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上报工作必须于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28日之间完成。邻近假期,时间紧迫,因此,请各学院于1月7日前将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具体复试办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告知考生,复试工作必须于2010年1月17日前完成,并将考生的复试记录、复试成绩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拟录取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文档等一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程硕士由于面试工作已经结束,请各相关学院必须于2010年1月7日前完成,并将考生的复试记录、复试成绩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拟录取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文档等一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此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录取工作,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严禁不正之风。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管理,树立品牌意识,确保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 云南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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