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校友总会学生重大疾病
救助金发放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发挥校友活动基金的作用,在不动用校友基金本金的前提下,根据校友捐赠情况,用部分捐款向身患重症的在校本科生提供一定救助扶持。发放办法如下:
一、患病学生(或直系亲属)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云南大学校友总会学生重大疾病救助金申请表》,并提交治疗地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收支明细和医疗收据等书面材料。
二、根据国家医疗保险规定的三十六种重大疾病标准,患病学生所在学院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学生处复审,确认符合救助条件后报校友总会秘书处审批发放。
三、救助方式:一年一次,救助金不得重复申请。
四、救助金额;一次性拨付3000元。
五、获得救助的患病学生(或直系亲属)在领取救助资金时,向秘书处提供已经审批的申请表复印件、书面收款证明和相关票据。
六、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七、本办法由云南大学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自校友总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
云南大学校友总会学生重大疾病救助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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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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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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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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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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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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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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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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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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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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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理由(可另附页) |
本人/监护人签字: |
学院意见 |
(盖章) |
学生处意见 |
(盖章) |
校友总会秘书处•校董事会秘书处意 见 |
经研究决定,拟给予 同学救助金3000元。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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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表理由一栏应如实简要填写家庭情况、疾病情况、费用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费用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