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简介:
为了纪念方国瑜教授,实现他培养人才的遗愿,根据其子女的倡议,在我校设立方国瑜奖学金,用于鼓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评选范围:
我校文科学院或文理兼收学院(文科专业)全日制在校优秀学生;
申报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育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不进行综合测评的研究生应作出有关鉴定;
2、学习成绩均在优良以上,并在专业方面有较突出成果,即应有经专门认定具有实际价值,且发表于校以上刊物的论文(或文章、小说、诗歌等)三篇以上(必须是在校期间所作);
3、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体育综合测评应平均在85分以上(残疾学生区别对待),不进行综合测评的研究生应作出有关鉴定;
4、学生有突出贡献,有独到见解,并有一定影响力的(特别是史学方面)可视情况优先给予评定。
评选时间:
9月底;
评选人数:
每次评定10名,每名奖学金人民币6000元
设立时间:1988年12月
方国瑜先生简介:
著名历史学家方国瑜教授系丽江人,纳西族。早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研究所。一九三六年到云南大学执教,直至一九八三年逝世。生前曾任文史系主任、文法学院院长、省历史学会会长、国家教育学会理事等职。方国瑜教授毕生从事云南历史、地理的教学研究,学生遍布全国,著作数十种,对云南地方史和云南民族史做了开拓性的工作,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