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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生涯工作室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2 作者: 来源:


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打造我校就业工作品牌,根据《云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大就业﹝2018﹞7号)和关于印发《云南大学学生生涯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大就业﹝2019﹞2号),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将支持各培养单位建设一批校级学生生涯工作室。经各学院、研究院积极申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了评审工作,共有10家单位通过评审,成为第一批校级学生生涯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单

(一)重点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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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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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作要求

(一)首批生涯工作室重点建设单位每个支持建设经费5万元,一般建设单位首期建设经费为2万元,建设经费可用于美化改造相关场地、购置相应工作设备(家具)、开展相关活动及进行宣传展示等,一般建设单位首次阶段性检查工作有明显进展的,可给付后期建设经费;

(二)工作室场地由学院负责落实,可单设场地,也可结合学院心理咨询室、团学活动室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场地开展工作;

(三)学院生涯工作室支持建设周期为1年,在建设周期内,相关规定如下:

1.工作室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2.工作室所有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宣扬和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违背中央决定决议的观点和言论,不向学生传播宗教思想,不胁迫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

3.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应根据工作室职责内容积极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生涯发展、创新创业就业方面的咨询、讲座、对话、座谈、沙龙等活动;

4.工作室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开通由专人负责合理、规范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微视等;

5.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每学期组织一次工作室建设情况阶段性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不再支持建设并收回校级学生生涯工作室牌匾;

6.工作室建设周期结束后,学校将进行一次专门的工作室建设情况汇报,展示成果、分享经验,请各建设单位注意台账管理及资料留存。

7.生涯工作室台账记录要求:

(1)辅导服务。咨询类服务要有咨询记录,并为来咨询的同学建立生涯档案,详见附件。

(2)实践及宣传活动。每次活动记录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讲人),参与活动人员范围、关于活动内容及过程的具体描述、参与者对活动的反馈(详见附件)。必须附上照片资料,有条件的可采集影像资料留存。

(四)工作室主持人须与学校签订生涯工作室建设目标责任书,工作室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8日